2026年措勤县教育局部门(单位)部门预算
- 索引号:default/2026-001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默认部门
- 名 称:2026年措勤县教育局部门(单位)部门预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4-20
2026年措勤县教育局部门(单位)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措勤县教育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措勤县教育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措勤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体育局牌子。
第三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地方性教育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承担规划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全县教材、教学设备的征订和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考试招生政策,拟订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控辍保学”的督促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学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寒暑假和内地西藏班、中职(高职)班学生进出藏接送工作。
(七)监督实施全县教育经费政策,管理县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九)承担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教育受援工作;负责本县内地西藏班的招生考录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和指导学校体育、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和社会全民保健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开发体育产业市场;监督检查和评估各类学校体育达标工作,组织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承担学生的体质检测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教育局暂无内设机构。
第六条 县教育局机关编制为10名(行政编制5名,机关其他编制5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
第七条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措勤县教育局暂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措勤县教育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教育局.xlsx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61.62万元,比上年增加2762.26万元,153.51%,主要原因是:增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4561.62万元,比上年增加2762.26万元,增加153.5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7.46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56.72%,主要原因是提标。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7.46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56.72%,主要原因是:提标。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6年因公出国(境)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4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3万元,上升42.1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4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2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0。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3个,资金4561.2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无 | 无 | 无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