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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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4-20
2026年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党史编译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例如: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是中共措勤县委直属机构,为正科级单位。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及规划的贯彻落实和编写地方年鉴。
(二)承担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的使用的推广工作。
(三)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时期民族语文方针政策,检查全县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县翻译业务,承担翻译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承担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及各综合部门的重要文件、各种会议材料的翻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要宣传材料和适用科技材料的翻译工作。
(五)监督指导并完成全县翻译业务和翻译系列职称申报工作。
(六)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一、负责制定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
(七)负责计划贯彻落实;负责党史、地方志材料的收集及管理。
(八)指导协调管理督促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和人员培训。
(九)负责党史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书编纂、出版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十)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县社会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设 1 个机构、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1个。阿里地区措勤县委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所属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中共措勤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藏语文编译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2026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1).xlsx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1.97万元,比上年减少27.04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减少地方志《措勤年鉴》经费,导致比上年度减少收入预算。支出预算201.97万元,比上年减少27.04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减少地方志《措勤年鉴》经费,导致比上年度减少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年初统一压减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无。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2个,资金201.9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无 | 0 |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