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消防救援大队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索引号:default/2026-0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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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措勤县消防救援大队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11-04
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西藏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执法决定集中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县消防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目录清单。
本清单所列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在提请大队负责人审批前,应当按规定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审批、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序号 |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程序的除外) | 行政处罚 | 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外,以本大队名义作出的各类行政处罚决定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
2 | 行政强制(临时查封、解除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执行、代履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 | 包含临时查封、解除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执行、代履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全部行政强制类执法决定。 |
3 | 火灾事故认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 | 行政确认 | 除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外,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认定,以及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
4 | 重大火灾隐患认定、重大火灾隐患销案 | 行政确认 | 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作出的认定决定,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作出的销案决定。 |
5 |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 案件移送 | 消防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
6 | 其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
相关说明
1.本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执法职能调整及上级工作部署适时更新。
2.本目录清单由措勤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