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整治补助政策是什么?
- 索引号:dchj/2018-000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环保局
- 名 称:燃煤锅炉整治补助政策是什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7
(一)补助对象。集中供暖未覆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和个人,生产生活必需的所有供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和个人。
(二)补助标准。按照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里地区狮泉河镇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发﹝2017﹞52号)文件要求,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治的原则,对锅炉改造单位给予适当补助。标准如下:2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2万元,2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3万元,集中供暖未覆盖区内燃煤锅炉清洁燃料改造每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