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
和西藏军区决定
命名拉萨市等40个地(市)和县(区)
为“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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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名单(共40个)
拉萨市(5个)
拉萨市、林周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当雄县
日喀则市(7个)
日喀则市、亚东县、聂拉木县、定日县、萨嘎县、康马县、岗巴县
山南市(5个)
山南市、贡嘎县、洛扎县、错那县、隆子县
林芝市(5个)
林芝市、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墨脱县
昌都市(5个)
昌都市、察雅县、左贡县、八宿县、类乌齐县
那曲市(6个)
那曲市、色尼区、比如县、巴青县、班戈县、尼玛县
阿里地区(7个)
阿里地区、措勤县、改则县、噶尔县、日土县、札达县、普兰县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西藏军区关于命名双拥模范城(县)的决定指出,希望被命名的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继续保持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不断取得双拥工作新成绩。
全区各级各部门和驻藏部队要以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四件大事”“八大任务”“四个确保”,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进一步发挥军政军民团结的显著政治优势,进一步发扬军地合力、军民同心的优良传统,增强军地团结协作力度,共同促进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努力推动新时代西藏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