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拉萨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自8月10日起,拉萨市停车场收费实施新标准。
记者了解到,拉萨市停车场收费新标准将市区停车场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区为民族路以东,江苏东路—夺底路南段以西,当热路以南(含中和国际城、仙足岛区域;包含该区域内道路两侧所有停车场);二级区为慈松塘路以南,热嘎曲果路以西,八一路以东,拉萨河以北区域(除一级区外,包含该区域内道路两侧所有停车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该区域内道路两侧所有停车场);三级区为拉萨市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他路段,教育城、文化创意园区(包含该区域内道路两侧所有停车场)。
据悉,路内停车场是指在道路用地控制线(红线)以内划定的供车辆停放的场地,包括道路两侧、人行道等地停车位;路外停车场是指道路用地控制线(红线)以外专门建设的停车场,包括院内、地下等专用停车场。停车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凡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免收停车费;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专用驾驶证和执行任务的工程抢修车、救护车、警车、军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路内停车场一级区日间总停车费不超过48元/辆,夜间总停车费不超过15元/辆;二级区日间总停车费不超过22元/辆,夜间总停车费不超过10元/辆;三级区日间总停车费不超过12元/辆,夜间总停车费不超过6元/辆。路外停车场一级区日间总停车费不得超过36元/辆,夜间总停车费不得超过10元/辆;二级区日间总停车费不得超过13元/辆,夜间总停车费不得超过6元/辆;三级区日间总停车费不得超过7元/辆,夜间总停车费不得超过4元/辆。(记者 赵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