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我区首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从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治愈出院。患者张某某经过18天的精心治疗,体温恢复正常1周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间隔24小时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同时,经影像学检查显示肺部炎症明显吸收,经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符合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的标准。
患者张某某,34岁,男,湖北随州人,1月25日因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自行前往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就诊,随即被收住入院并接受隔离治疗。1月29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张某某治疗期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召开十多次专题会议,会商治疗措施,对患者救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规范,结合患者病情和高原气候条件,精心制定了具体的个性化治疗方案,治疗组医护人员深怀敬业精神、恪尽职业操守,耐心细致地开展了救治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救治。
12日14时30分许,张某某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走出隔离病房。他行动稳健自如,向等待在病房外的医护人员和媒体记者打招呼并致以谢意。现场,很多医护人员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感染科副主任旺姆告诉记者,18天的并肩奋战,大家都有了深厚的感情。看到他从确诊到治愈,从病房走出来的瞬间,大家都很激动,祝贺他恢复健康,并希望防控疫情早日取得胜利。张某某激动地表示,当时得知自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时,心理压力很大,心情十分低落,是医护人员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衷心感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医生护士,感谢关心帮助他的西藏各族人民。“我特别感谢全体医护人员对我的精心治疗和耐心细致的心理辅导,有他们的付出,我才战胜了病毒。”
张某某的主治医生土旦朗杰介绍,此次治疗期间,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张某某提供了符合国家医疗标准的治疗,不仅投入了整个医院的力量,还集结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医疗力量进行会诊。“从确诊以来,政府和医院都非常关心他,病人也非常配合。在生活上,我们尽量满足他的一切需求,让他安心地接受治疗。通过治愈这个病例,我们整个医疗团队积累了很多经验,对抗击疫情有了更强的信心。”(记者 次吉 韩海兰 德吉曲珍 娄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