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及《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党政机关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聘任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二、聘任期限
聘期两年。
三、工作报酬
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无报酬。
四、工作职责
对本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措勤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题调研、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活动;履行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熟悉并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能客观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四)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五)无刑事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网信措勤”和“法治措勤”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选聘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二)报名时间和方式。县内有关部门推荐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填写《措勤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4月6日前将报名表送至措勤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依法治县办)。(三)审核考察。措勤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聘任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四)公示。措勤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将确定的人选在“网信措勤”和“法治措勤”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五)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组织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联系人:措勤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18889077019。附件:措勤县第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措勤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